根据《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24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有关要求,现启动我院2024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8日-3月25日(逾期不受理)。
二、申报范围
(一)申领对象
有求职创业意愿的2024届非定向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
(二)申领条件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所在家庭为脱贫人口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
3、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凡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申报;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重复发放。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所、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中国林科院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正面照片;
3、《中国林科院2024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4、相应申请类别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须提供申请人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即《低保证》)的原件及电子版照片,低保证的年审时间应在申请人的毕业年度内;若无法提供低保证,可提供低保发放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及其照片。如低保享受对象非毕业生本人,且家庭成员名单内无毕业生姓名的,需提供毕业生与低保家庭的关系证明原件(户口本、出生证明或学生登记表等均可)及电子版照片。
(2)脱贫人口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须提供申请人所在家庭的扶贫手册原件及电子版照片;如扶贫手册享受对象非毕业生本人,且家庭成员名单内无毕业生姓名的,需提供毕业生与脱贫人口家庭的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或学生登记表等均可)的原件及电子版照片;扶贫手册在申请人毕业年度内有效。
(3)贫困残疾人家庭:按照相关政策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中父母一方为残疾人(北京、上海、天津参照属地政策执行)的,须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打印的贫困证明或当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如:民政局)出具的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原件及电子版照片或者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及电子版照片;
(4)残疾毕业生:须提供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及电子版照片;
(5)特困人员:须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电子版照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年审时间应在申请人毕业年度内。
注: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相关证件,如无年审日期的,可以提供有效期内的银行发放记录(需加盖银行公章)。
(二)提交材料
各所、中心于3月25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2201jiuye@caf.ac.cn,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或邮寄至研究生部。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东小府1号,中国林科院研究生部西楼215室,李红(收),010-62889029。
(三)审核及公示
研究生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4月上旬在研究生部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上报至市人力社保局。
(四)初审
研究生部将申请材料通过系统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人信息与市教委学生库进行数据比对。
(五)复审
初审通过后,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系统将进行退回,在申报允许的时间范围内,研究生部会通知相关同学完善材料后再次上报。
(六)补贴金发放
市人力社保局将复审通过的毕业生名单提交市财政局,由工商银行进行发放。工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材料前务必仔细阅读《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提交说明》(附件1)。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姓名、银行卡号等信息准确无误。
2、银行卡须为申请者本人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卡号须19位,非信用卡),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3、身份证、低保证、扶贫手册、残疾证、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须拍照清晰。图片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500K。
4、低保证、扶贫手册、残疾证、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在研究生部审核完毕后,证件原件将返还给申请人。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提交说明
附件2:中国林科院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附件3:中国林科院2024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