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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评选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1-1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各位同学: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致力于科学研究,积极参与院所活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也为了鼓励研究生干部积极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研究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中国林科院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及奖励办法》《中国林科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思想行为规范考核管理细则》,现开展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级(博士)、2020级(博士)、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读非定向研究生

二、截止日期

材料提交截止到2024126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遵守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文明礼貌,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5.凡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参评:  

1)未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学分;  

2)有补考或重修记录;

3)未完成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

4)评选时间段内因违纪违规受到处分的(评选时间段见下)

(二)优秀研究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全部课程成绩加权分不低于80分。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研成绩出色,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3.优秀研究生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15名。(京外各所可不考虑此排名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担任研究生会、班委及党、团支部研究生干部满一学年,工作勤奋,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曾组织或参与组织较有特色和影响的活动

3.积极组织参加院所或研究生会举办的活动。  

4.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优秀研究生干部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15名。(京外各所、研究生会可不考虑此排名)

(四)不可同时申报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且每人只能选择一个推荐单位申报

四、 推荐名额

优秀研究生推选比例不超过本推荐单位研究生总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推选比例不超过本单位研究生总数的5%;研究生会干部由研究生会单独组织推选,推选比例不超过研究生会委员会人数的20%“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单位及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件5

五、 奖励标准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每人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选

京区大院内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选,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推选会,班委负责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参会监督;研究生会优秀研究生干部推选由研究生会主席团组织推选会,研究生会秘书长参会监督;京外各培养单位以及国际竹藤中心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选,由各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组织推选会,各单位人教老师参会监督。经推选会后,各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按照推荐名额将申请表(含简表)和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zb215@caf.ac.cn,纸质版材料寄送至研究生部215房间,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26

(二)评选材料及要求

1.附件《1.中国林科院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申请表》《3.中国林科院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式一份

2.附件《2.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推荐人选情况简表》《4.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人选情况简表》(电子版)  

3.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式一份,其中电子版按次序编排目录并统一整理为PDF文件  

1)成绩单;  

2)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扫描件;  

3)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扫描件

4)活动新闻、图片、获奖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文件夹以“姓名-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命名,由各推荐单位负责人打包发送,申报材料中的成果及所获奖励必须为评定时间段内所获成果及奖励,评定时间段为20221225-2024116日。  

5.评奖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评优资格,不得补报。

(三)研究生部评审

研究生部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老师 联系电话:010-62889029

szb215@caf.ac.cn

: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1 研究生部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