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我院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完成培养环节: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含同等学力、联合培养)须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培养环节,修完课程学分(包括跨门类补俢)且成绩合格。
2.满足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在读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应符合《中国林科院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科教字〔2016〕105号)、《关于对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调整和补充的通知》(科教字〔2019〕121号)、《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补充要求的通知》(科教字〔2022〕78号)、《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关于增列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认定期刊的通知》(科教函院〔2023〕19号)等文件要求;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应同时符合我院及联合培养单位相应要求。
二、时间安排
1.本年度仅开展一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流程详见附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结合我院及联合培养单位时间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2.已毕业但未获学位的研究生,如符合申请学位条件,应于3月1日前通过培养单位提交申请。
3.仅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根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办法》(科教字〔2018〕53号),于6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三、注意事项
1.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从资格审查环节开始;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从预答辩环节开始。
2.博士研究生在预答辩、预评审、匿名评阅及答辩环节如被专家评议为需要重大修改或复审等,则需进行答辩后复审,主要审查对各阶段专家意见的修改情况,复审未通过不能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
3.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按《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办法》(科教字〔2023〕131号)文件执行。
4.答辩委员会成员须聘请认真负责、专业相符、能切实提出修改建议的专家。
5.提交材料中的所有签字须使用亲笔签名。
6.预答辩及答辩环节原则上应以线下形式开展。
7.论文排版必须使用排版软件,手工排版论文不予审查,排版软件及使用说明将于1月下旬另行公布。
四、其他
1.本年度拟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由综合办统一安排,具体要求于4月初另行通知。
2.本年度拟毕业研究生如未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可以申请延期毕业,并于3月15日前提交《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至综合办。
3.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答辩时间拟定于6月28日,具体程序详见《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科教字〔2022〕83号)。
4.为确保本年度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培养单位、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及其导师,按照通知要求合理安排论文撰写进度,并严格遵守各工作环节的时间截点,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5.具体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博士答辩:李珏闻 学硕答辩:侯振宏 专硕答辩:田娜
联系电话:010-62889400
图像采集、申请延期毕业:李雅璇
联系电话:010-62889079
研究生部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