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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思政办 [发表时间]:2023-10-1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所、中心: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现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学制年限内20202021级、2022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


二、推荐时间

各所、中心应在20231016前完成初步评审及公示工作,并向研究生部上报候选人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符合《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满足各所、中心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规定的条件。

(二)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诚信自律,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根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思想行为规范考核管理细则》文件精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应依照《中国林科院研究生政治思想行为规范考核扣分标准表》对本单位研究生政治思想行为进行考核,扣分达10分及以上者,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者,取消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评定时间段为,2022930-2023109

(三)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认真,能够按期完成培养环节,成绩优良(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0分以上),无补考记录


名额分配

2023年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共23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名额13人,硕士研究生名额10人。根据各所、中心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的数量,并适当考虑到专业覆盖面等因素,现按国家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实际名额与候选人名额12左右的比例分配到各所、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名额为30人,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名额为27人,具体分配方案见后续正式通知


申报材料

请各推选单位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形式审查不合格者的申报材料研究生部不予收取;附件3基层单位意见由各推荐单位填写。请于20231016前上报以下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请候选人严格按照《审批表》中模板格式填报。

2.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1)附件目录清单(与所清单内证明材料顺序保持一致);

2)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已接收或录用的文章,需提供录用证明原件、导师签字的论文清样;

3)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博士/硕士分开填写,并按照候选人推荐顺序排序)。

4注意事项

1)关于形式审查

相关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附件材料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涉及成果、获奖不予采纳;未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填写模板填报,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请各所中心严格把关,形式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评审资格

2)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等均为林科院在读期间获得(参加);

4同一科研成果只能参评一次,如果获奖该科研成果不得用于第二次申报;

4发表文章只统计第一作者(含共同一作)、通讯作者;

5)专利只统计排名第一、第二的;

6)标准只统计已颁布,且排名第一、第二的。

研究生部复审过程中,如发现候选人存在不符合评审程序或本评审年度内有违规违纪行为,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且推荐单位不得补报

5.请于10月16日前,同时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


联系人:老师     邮箱:whlong@caf.ac.cn

联系电话:010-62889029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