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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思政办 [发表时间]:2022-09-2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所、中心:

为帮助经济困难研究生减轻生活负担,使其能够安心学习和进行科学研究,顺利完成学业,实现资助育人目的,根据《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科教字〔201435号),现决定开展2022年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在籍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特困补助: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

2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费用。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1本人及直系亲属(指与研究生有赡养关系的父母)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家庭自负部分的医疗费较高,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2家庭被盗、失火或遭遇严重自然灾害。

三、申报流程

(一)本人申请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所(中心)提出申请,对照申请类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准备

1如实填写《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word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和《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申请特困补助须提供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若无证件原件和年审日期的,可以提供辅助材料:截至申报月的银行发放记录。

3申请临时困难补助须提供医院开具的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的相关证明材料(诊断书、住院证明和费用清单及发票等),或家庭被盗、失火、遭遇严重自然灾害的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a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复印件请务必复印完整,尤其要记录享受低保人的姓名、家庭人员情况、年检日期、发证机关公章等信息。如果低保证不慎遗失或当地不签发低保证,则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加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

b低保享受对象为父母的,如果低保证家庭成员名单内没有毕业生姓名的,需要到原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如果家庭户口本保留有研究生信息(或为己迁出记录),可直接复印父母页和个人信息页。

c本人及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的,填写申请理由时,须写清自付金额并提供相应票据信息。

d临时困难补助是针对家庭发生突然变故的一次性补助,若申请过该补助类型的研究生,不能以相同的证明材料,重复申请

e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二)所(中心)初审及材料报送

各所(中心)应对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

(三)研究生部复审

研究生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召开相关审议会,初步确定拟资助人员名单及补助等次。

(四)公示

研究生部对拟资助人员名单及补助等次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五)院长办公会审定

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研究生部将困难补助金直接发放到研究生的个人账户。

四、相关要求

1、各所(中心)务必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困难补助申请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2、请各所(中心)于20221015日前将电子版《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word格式)和《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excel格式)发送到联系邮箱,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及证明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10-62889029

箱:1011662591@qq.com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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