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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生第一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思政办 [发表时间]:2022-09-02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北京地区2023届毕业生第一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有关要求,现启动我院2023届毕业生第一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92-928日(逾期不受理)。

二、申报范围

(一)申领对象

有求职创业意愿的2023届非定向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

(二)申领条件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脱贫人口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3、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凡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申报;曾申领过北京地区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不重复发放。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000/人。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所、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中国林科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正面照片;

3、《中国林科院2023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4、相应申请类别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提供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原件照片;

(2)脱贫人口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申请人所在家庭的扶贫手册原件照片;

(3)贫困残疾人家庭:指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并按照相关政策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上述相关家庭中父母一方为残疾人(北京、上海、天津参照属地政策执行),提供网上打印的返贫监测系统材料或当地有关部门(如:民政局)出具的贫困情况说明,应当由县级主管部门盖章,父母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照片;

(4)残疾毕业生:提供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照片;

(5)特困人员: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照片;

注: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相关证件,如无年审日期的可以提供有效期内的银行发放记录(需加盖银行公章生效)。

(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1

(二)提交材料

各所、中心于92817:00将《中国林科院2023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和相应申请类别证明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tina9029@126.com,并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或邮寄至西楼215室,具体如下:

1、《中国林科院2023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加盖所、中心公章;

2、《中国林科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申请人本人签字,加盖所、中心公章;

3、低保证、扶贫手册、残疾证等原件。

(三)公示

研究生部将申请人材料予以审核,并于202210月上旬在研究生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正式上报信息至市人力社保局。

(四)初审

学校通过系统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汇总的申请人信息与市教委学生库进行数据比对,确定名单后通过系统反馈结果。

(五)复审

初审通过后,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各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学校根据退回情况,通知相关同学完善材料后再次上报。

(六)发放

市人力社保局将复审通过的毕业生名单提交市财政局,由工商银行进行发放。工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供材料前务必仔细阅读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填报说明(见附件1,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确保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信息、姓名、银行卡号正确无误,银行卡须为本人名下且有效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

2、身份证、低保证、扶贫手册、残疾证、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图片要求: 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10-62889029

箱:tina9029@126.com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1号中国林科院研究生部西楼215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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