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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林科院2010年度招聘信息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0-04-20 [来源]:研究生部 [浏览次数]:

 

  我院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省人事厅下达的增人计划、拟公开招聘6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
一、岗位及所需专业要求
  1、生态学专业(博士1名)
  专业要求:从事过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功能与动态演替;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及复杂性;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生态方面的研究,具有湿地生态学、森林生态学、植被生态学恢复学、生物多样性保护学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岗位要求:主要从事湿地和森林生态学方面的研究,具有从事野外观测和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植被调查、规划设计、试验设计、造林营林和森林生态方面的任务,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并作出创造成果的能力。
  2、森林经理专业(博士1名)
  专业要求:从事过森林区划,森林成长与收获,经营决策与控制,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与生态环境的调查、检测及评价等方面的研究,具有森林可持续经营学、森林生态学、森林培育学、系统工程、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岗位要求:主要从事森林区划、森林生长与收获、森林可持续经营等理论、方法和技术的研究。具有独立完成植被调查、造营林规划设计、森林经理和生态监测、造林营林和森林生态方面的研究,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并作出创造性成果的能力。
  3、森林保护学专业(博士1名)
  专业要求:全面了解掌握森林病虫害基础理论、从事过森林病虫害学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方面的研究,具有植物学、植物生理学、病原物分类、昆虫分类、森林病虫害防治学、农药学、生物防治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岗位要求:具有从事野外观测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对森林病虫害发生、病虫鉴定、流行规律、生物防治技术、综合防治技术较熟悉;能够独立进行试验设计、病虫害调查、病虫害防治方面的研究,有创新意识,能够撰写本专业项目的立项报告及技术报告。
  4、分子生物学专业(博士1名)
  专业要求:从事过植物在逆境胁迫下的生理反应及植物抗逆性分子机理,重要植物抗逆基因的分离、克隆及植物代谢工程,转基因植物的研究与利用、分子标记辅助选择育种等方面的研究,具有植物生理学、林木遗传学、林木育种学、群体与数量遗传学、生物信息学、功能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方面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岗位要求:利用基因工程、细胞工程等生物技术对林木进行遗传改良或对林木良种进行高效繁育。分离鉴定逆境胁迫特异启动子、抗逆相关基因,表达载体构建、转基因技术的建立;应用转基因技术培育高产、优质、抗逆、抗病虫林草植物新品种。
  5、林木遗传育种专业(博士1名)
  专业要求:全面了解掌握林木遗传学和林木育种学的基础理论,从事过林木不同性状在群体、个体、细胞及分子水平上的遗传变异规律和进化机制,引种、选择育种、杂交育种理论与方法,以及林木改良途径和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具有植物生理学、林木遗传学、林木育种学、群体与数量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等方面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岗位要求:制订林木改良的策略和程序,针对林木抗逆、生长及材性等重要性状,以常规育种为核心,以抗逆、速生、优质等为目标,制定育种方案,开展引种、选择育种、杂交育种及林木良种繁育途径和方法研究。
  6、经济林专业(博士1名)
  专业要求:具有果树学和现代生物学的专业知识背景,在植物遗传学、果树育种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方面具备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熟练使用相关仪器设备的技能;能够掌握本专业领域的研究重点和国馁外发展动态;从事过经济林相关树种的种质评价、良种培育与栽培技术的研究工作。
  岗位要求:主要从事经济林相关树种的种质评价、良种培育及产品安全可持续生产的理论与技术方面的研究,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并作出创造性成果的能力。
二、资格条件
  除国家所规定应具备的条件外,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英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和开拓钻研精神;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从事野外科研工作。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采取统一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4月25日-29日
  报名地点: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济南市文化东路42号林科院办公楼4楼)
  联系人:程鸿雁
  咨询电话:0531-88557770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报名时应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薄,是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校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能够正常毕业。根据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后,按符合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若面试成绩低于75分则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所报考的专业,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按有关规定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至15日在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经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省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