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落实就业单位过程中,因单位方面原因于2018年8月24日前无法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填写《中国林科院2018届毕业生暂缓派遣申请》,申请暂缓派遣。
除此原因外,其他未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均需按照《2018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内容,选择灵活就业形式,下载并填写《中国林科院2018届毕业研究生灵活就业户档去向表》,将档案、户口迁转回生源地无条件接收本省毕业生的机构。
户、档暂存期间,学校不负责办理除就业以外的任何手续,如出具见习鉴定、党员转正、专业技术职务定级、工龄计算、上保险、出国、考研、结婚、生育、贷款、购房、购车、开户等。如需办理除就业外的其它手续,须提前一个月向学校申请,将户、档关系迁至生源地办理。
附件:《中国林科院2018届毕业生暂缓派遣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