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中国林科院学科评估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2-20 [来源]:研究生部 [浏览次数]:

 

各相关研究所、中心:
根据《关于参加第三轮学科评估的邀请函》(学位中心[2011]7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院决定开展林学、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三个一级学科的评估工作。为做好本次学科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估工作的目的与原则、程序与范围、材料填写与报送等按《关于参加第三轮学科评估的邀请函》(附件1)、《第三轮学科评估材料填报常见问题解答(1月15号)》(附件2)和《关于材料填报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附件3)、《各学科、门类的指标体系》(附件4、5)有关要求进行。
二、请各相关研究所、中心组织专家按林学、林业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分别填写《第三轮学科评估简况表(理工农医门类)》(附件6)。
三、原“林学”一级学科下的“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二级学科与其他二级学科合并调整为“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根据附件1文件要求,原“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二级学科的相关信息应填写到《第三轮学科评估简况表(建筑类)》(附件7)中,参加“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的评估。
四、任务安排
本次学科评估材料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牵头单位全面负责评估材料的填写工作;参与单位负责为牵头单位提供与该学科点相关的基础材料。有关学科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名单见附件8。
五、时间要求
时 间
内 容
2月20日
下发通知
2月27日前
由参与单位将基础材料提供给牵头单位
3月6日前
各牵头单位进行统稿
3月7日
研究生部审查
3月10日前
反馈修改意见,并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
3月20日
报送至教育部学位中心
 
联系人:杨洪国、张金玉
联系电话:0101-62888546
E-mail:yanghg@caf.ac.cn
附件:
1.关于参加第三轮学科评估的邀请函;
2.第三轮学科评估材料填报常见问题解答;
3.关于材料填报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4.各学科、门类的指标体系(理工农医门类);
5.各学科、门类的指标体系(建筑类);
6.第三轮学科评估简况表(理工农医门类);
7.第三轮学科评估简况表(建筑类);
8.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名单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