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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3-14 [来源]:研究生部 [浏览次数]:

 

 
 
科教函院〔2012〕5号
关于选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所、中心、共建单位、合作办学单位:
为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聘任和组建一支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根据《中国林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院决定开展2012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获我院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上岗资格的在职科研或教学人员,所从事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与农业推广、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类型和领域基本一致或相近的,可直接担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未获得我院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上岗资格的在职科研或教学人员,申请担任我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治学态度严谨,团结协作精神好,能为人师表。
2.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行业内权威资格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8年以上。
3. 所从事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与农业推广、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类型和领域基本一致或相近。
4.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公开发表过5篇以上学术论文或者获奖作品、主持设计、施工项目5个以上。
5. 身体健康,能指导研究生科研和培养工作。
由本人填写《中国林科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审核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院审核。
三、各所、中心,共建单位,合作办学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相关专业学术队伍的实际情况,坚持原则,保证质量,作好上报人员的初审工作。所有上报材料一式二份,请于4月1日前提交研究生部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以下信箱:shiwens@caf.ac.cn。
附件材料请在http://yjs.caf.ac.cn/中“通知公告”栏里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文石 
联系电话(传真):010-62889029
 
 
 
附件:
1.中国林科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审核表
2.申请担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相关证明材料上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