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中心:
根据《中国林科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研〔2011〕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及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在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可参加本次评选。不接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参加评选;
(二)本次评选分为两部分:
1.院级优秀博士论文,不超过3篇;
2.推荐1篇论文参选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
二、论文评选标准
(一)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二)研究内容应紧密结合国家重大需求和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在先进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医疗卫生、节能减排与清洁能源、城市建设、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等领域中有重大突破;
(三)在理论、方法或技术上有创新,取得标志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四)论文符合各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五)至少有1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在SCI、EI上发表,或3篇论文在国内一级刊物上发表。
三、评选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参评者经指导教师推荐和研究所或中心同意后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0日。
(二)初审通讯评议
我院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通讯评议。对通讯评议结果进行汇总、上报,经院领导同意,确定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人选。工作时间为3月21日-24日。
(三)报送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工作时间为3月28日。
(四)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
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参评论文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评选出“中国林科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为7月。
四、报送材料
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一式5份,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不得用塑料封皮装订,不能以书代替论文;
2.《中国林科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表》(附件1)一式5份;
3.3000字左右的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格式见附件2),一式5份;
4.有关证明材料一式5份,包括:
①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限5篇),被SCI或EI收录的文章还应提供检索证明;
②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限3项);
③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限5项)。
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以外的任何其他材料都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5.《作者及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3),一式5份;
6. 两份优秀学位论文专家推荐意见书(包括导师填写1份)(附件4)。
(二)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中国林科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表;(WORD格式)
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
4.作者及指导教师简况表(WORD格式);
5.优秀学位论文专家推荐意见书(WORD格式);
6.已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专利、成果鉴定证书及成果获奖清单。
五、有关说明
1.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为原文复印或打印稿,不得修改或附加其他材料。
2.推荐表中填写的各项成果均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的一年内获得。
3.请认真核对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的一致性,确保学科代码及名称、论文被收录数等信息的准确性。
4.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应根据附件5进行填写。
联 系 人:张金玉
联系电话(传真):010-62889400
附件1:中国林科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表;
附件2:论文中英文摘要格式;
附件3:作者及指导教师简况表;
附件4:中国林科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意见书;
附件5:中国林科院学位授权点学科代码、名称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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