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中心:
根据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的文件精神,2016年度“茅以升科学技术奖――木材科学技术奖和木材科技教育奖学金”的组织评选工作仍委托我院承办,请各所、中心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木材科学技术奖推荐范围为在木材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贡献的中国林科院或国际竹藤中心科技人员。
2.教育奖学金推荐范围为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森林工程、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等研究领域内学习成绩优异、研究成果突出、品学兼优的中国林科院14级、15级在读非定向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推荐时间
截止2016年12月9日。
三、推荐条件
1.推荐的候选人必须符合《茅以升木材科学技术奖条例》的规定。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显著,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忠于木材科学及相关领域研究事业。
3.木材科学技术奖申报者须在木材科学技术研究中取得重要成果,具有突出的学术水平和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4.木材科技教育奖学金申报者须学习成绩优秀,在国家核心学术刊物上有论文发表。
四、推荐名额
以所、中心为单位推荐。木材科学技术奖不设指标限制;木材科技教育奖学金,每个单位至多推荐4名。
五、推荐程序
1.单位推选
各推荐单位将申请人的材料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后(各所、中心意见填写在推荐表“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意见”处),按照推荐名额将评选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部综合办,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联系邮箱。
评选材料:
(1)《茅以升木材科学技术奖推荐表》或《茅以升木材科技教育奖学金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
(2)《“茅以升木材科学技术奖”获奖者推荐简表》或《“茅以升木材科技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简表》(电子版);
(3)2寸证件照(红底、免冠、像素500K以上,电子版);
(4)成果清单(电子版);
(5)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
①加盖研究生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有效);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已接收或录用文章需提供录用证明原件、导师签字的论文清样);
③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注:茅以升木材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中的成果须为近5年成果;教育奖学金申报材料中的成果须为在读期间内获得。
2.专家组评审
根据各推荐单位推荐候选人情况,研究生部将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最后确定木材科学技术奖2名、木材科技教育奖学金8名上报茅以升基金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海龙 联系电话:010-62889029
邮 箱:whlong198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1号情报楼619
附件:
1、茅以升木材科学技术奖条例
2、茅以升木材科学技术奖推荐表
3、“茅以升木材科学技术奖”获奖者推荐简表
4、茅以升木材科技教育奖学金推荐表
5、“茅以升木材科技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简表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