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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补充要求的通知(科教字〔2022〕78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0-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所、中心,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新增二级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支持院属期刊发展,经院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对林业经济与管理、草业科学二级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进行补充,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认定期刊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新增二级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

1.林业经济与管理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发表SCI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硕士研究生参照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2.草业科学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在我院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硕士研究生须在我院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上两个二级学科研究生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新品种,且署名前二时,可视同为同等数量的SCI收录论文。对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作者排名、署名单位、期刊范围等要求均参照现行规定。

二、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认定期刊范围

增列《陆地生态系统与保护学报》《木材科学与技术》为博、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认定期刊;增列《林草政策研究》为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认定期刊。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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