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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位办 [发表时间]:2021-01-2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保证我院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拟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须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培养环节,修完课程学分(包括跨门类补俢)且成绩合格。

二、申请时间

本年度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分夏季、冬季两次。夏季答辩工作具体程序及时间详见附表。冬季答辩工作预计10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拟参加冬季答辩的毕业生,学位授予时间为20221月,为2022毕业生。

三、具体要求

1.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环节从资格审查开始,博士研究生还包括预答辩、预审及答辩后复审环节。答辩后复审内容为审查预答辩、预审、论文评阅、答辩等环节对专家意见的修改情况,复审未通过不能提交学位会审议学位。

2.答辩委员会成员须聘请认真负责、专业相符、能切实提出有针对性建议和修改意见的专家。

3.所有提交材料中的签字部分请使用亲笔签名。

4.按疫情防控实际,预答辩及答辩环节原则上以线下为主,也可考虑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图像采集

拟申请夏季答辩的研究生需在4月完成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为确保此次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培养单位、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及其导师,按照通知要求合理安排论文撰写进度,并严格遵守以上工作环节的截止日期,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具体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如下:

博士答辩:张金玉       电话:010-62889400

硕士答辩:史文石   电话:010-62889400

图像采集:吴海龙   电话:010-62889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