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我院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博士论文预答辩、预评审
1.预答辩:博士论文预答辩工作须于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研究生部将对预答辩工作进行随机抽查;
2.预评审:博士论文预评审工作拟于2020年4月1-3日进行,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
3.具体要求及工作流程:参照《中国林科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评审工作指南》(附件1);
4.通过论文预答辩、预评审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论文格式审查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一)审查对象
1.2020年拟申请学位的学术型博、硕士研究生;
2.2020年拟申请学位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2020年拟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均须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培养环节,修完课程学分(包括跨门类补俢)且成绩合格;
2.拟申请学位的学术型研究生还须符合我院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具体参照《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流程与要求》(附件2)。
(三)审查工作及时间安排
1.审查受理部门:京内研究生由本人到研究生部学位办提交审查材料;京外研究生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统一提交(寄送)研究生部核查;
2.时间安排:初审时间为2020年4月7-10日。学术型研究生具体时间安排详见表1,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初审时间内不作区分。初审未达到要求者须接受复审,复审时间为4月13-14日;
表1 学术型研究生初审具体时间安排
初审时间 |
培养单位 |
4月7日 |
木工所、林业所、重点实验室、科信所、华林中心、新技术所 |
4月8日 |
森环森保所、国际竹藤中心、荒漠化所、资源所、湿地所 |
4月9日 |
亚林所、热林所、桉树中心、哈尔滨林机所、北京林机所、院部 |
4月10日 |
林化所、资昆所、泡桐中心、竹子中心、亚林中心 |
3.论文格式审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及其他审查内容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流程参照附件2;
4.通过论文格式审查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论文评阅
1.评阅方式:所有学位论文均由研究生部统一送审。学术型研究生具体评阅办法参照《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办法》(科教字〔2016〕33号),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评阅办法参照《中国林科院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科教字〔2010〕130号);
2.时间安排:研究生部将于4月20日前完成论文送审,论文评阅周期不少于45个工作日;
3.通过论文评阅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论文答辩
1.组织形式:学术型研究生论文答辩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由培养单位或研究生部组织;研究生部将对答辩工作进行随机抽查;
2.答辩专家与答辩流程:答辩专家须认真负责、专业相符、能切实提出有针对性修改意见;答辩专家与答辩流程具体要求参照附件2;
3.时间安排:所有答辩工作须于6月15日前完成;各培养单位须于5月15日前,将《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专家建议表》报研究生部备案。
五、学位申请
(一)审核部门
学位申请材料由各培养单位初步审查合格后,京内研究生直接提交至研究生部学位办复审,京外研究生由各培养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寄送)研究生部学位办复审。
(二)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研究生须于6月16日前完成《中国林科院研究生离院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中所有材料的提交工作;
2.博士论文抽查:研究生部拟于6月17-18日组织专家对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抽查,抽查重点为研究生在预答辩、预审、论文评阅、答辩等环节对专家意见的修改情况。
三、其它注意事项
1.2020年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阶段所有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需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填写《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并由各培养单位于3月31日前统一报至研究生部综合办(情报楼617房间)审批。
为确保2020年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培养单位、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及其导师,按照通知要求合理安排论文撰写进度,并严格遵守以上工作环节的截止日期,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具体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如下:
博士研究生管理:张金玉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管理:李珏闻
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史文石
办公电话:010-62889400 办公地点:情报楼627
附件:(电子版)
1.中国林科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评审工作指南
2.中国林科院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流程与要求
3.中国林科院研究生离院提交材料清单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