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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学术型研究生论文评阅、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1-22 [来源]:中国林科院 [浏览次数]:

各所、中心,各位导师及毕业生:

根据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评审及答辩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2017年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安排

(一)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基本要求

1.学位论文送审范围及方式

送审范围。所有博士毕业生、研究生部送审的硕士毕业生、延期的硕士毕业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均由研究生部统一送审。

送审方式.统一送审将采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的“论文送审平台”进行网络匿名评议(论文外审时间不少于45天);未被研究生部抽中的硕士毕业生,其学位论文由各所、中心统一安排匿名送审。

2.学位论文评阅办法

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具体评阅办法、细则,请各所、中心严格遵照《中国林科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办法》(科教字〔2016〕33号)规定执行。

3.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基本条件

截至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资格审查之日,按我院要求修完所有学分,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发表文章达到规定要求,并且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工作的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请学位论文评阅。以下4种情况除外:

(1)课程学分不符合培养方案要求;

(2)跨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未补修3门本科课程;

(3)未完成相应培养环节;

(4)发表学术论文未达到我院要求。

(二)资格审查及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项目

资格审查项目主要包括: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证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格式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及具体要求,请参照《中国林科院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工作步骤说明》(附件1)。

2.时间安排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4月9日前定稿。研究生部将于4月10日至4月13日,对我院所有学术型研究生进行申请学位论文评阅资格审查,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接受审查的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4月14日,研究生部统一对初审未通过的研究生进行复审,逾期或者仍不能符合要求,本年度不再受理其学位论文评阅申请及后续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

 

审查时间

培养单位

4月10日

林化所、热林所、泡桐中心、竹子中心、亚林中心

        4月11日

亚林所、资昆所、桉树中心、民勤治沙站、国际竹藤中心、华林中心

4月12日

森环保所、木工所、科信所、湿地所、荒漠化所、北林机所

4月13日

林业所、资源所、新技术所、重点实验室、院部

4月14日

复审

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1.答辩工作流程

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的研究生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照《中国林科院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工作步骤说明》,各流程相关表格及材料,请登录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

2.时间安排

所有毕业生应于6月16日前完成答辩,并于6月23日前完成所有毕业材料的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格式严格按《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指南》执行,论文排版必须采用“中国林科院学位论文排版软件”,排版软件安装程序及使用说明将于3月初公布。

2.研究生部将于3月下旬对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名单进行抽签,具体工作安排及抽签结果另行通知。

3.拟申请学位论文保密的研究生,须在申请学位论文评阅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部审批,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科教字〔2015〕3号),逾期不予受理。

4.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附加说明:我院不认可共同第一作者论文(除导师为共同第一作者外);判断期刊的检索源收录情况,以及SCI刊物影响因子的界定,以论文投稿日期为准。

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有较强的时效性,请各所、中心研究生管理部门、毕业研究生本人及导师按照通知安排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

 

联 系 人:张金玉、李珏闻

联系电话:010-62889400

电子邮箱:05zhangjinyu@163.com  lijuewen0315@126.com

 

 

附件:1.中国林科院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工作步骤与要求说明

           2.2017年毕业研究生离院上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