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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12-0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根据《中国林科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研究生申请学位时要求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成果作出如下规定。

一、申请博士学位对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
1.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理学、工学、农学)发表学术论文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缩写为SCI)收录的期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
(2)在《工程索引》(Engineering Index,缩写为EI)收录的期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
(3)在我院认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2篇。
2.社会科学类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发表学术论文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缩写为SSCI)收录的期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
(2)在《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缩写为SCI)收录的期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
(3)在《工程索引》(Engineering Index,缩写为EI)收录的期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
(4)在我院认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2篇。
二、申请硕士学位对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申请者须在我院认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学位对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
在攻读博士期间应以第一作者发表我院认定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含2篇),其中至少1篇论文被SCI、EI收录。
四、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认定
1.以上各类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是在学期间(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是指在正式入学之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是指获得入学资格后),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林科院。
2.申请学位时,对学术论文要求申请者是第一作者或申请者是第二作者时其指导教师是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并且不包括文献综述、研究摘要、会议综述、会议通讯、书评等。
3.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须提交已公开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发表论文首页,或录用证明(录用通知、录用信函等)和录用论文。
4.本规定中“我院认定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核心库(http://www.sciencechina.cn/cscd_source.jsp)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http://cssci.nju.edu.cn/CSSCIlyqk2008.htm),以及我院增列期刊(详见附录),具体期刊名录以研究生入学当年所公布的最新版本或修订版本为依据。
5.研究生在学术期刊的增刊、专辑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国内外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均不列入此范围。
五、其他
1.本规定适用于学术型学位的申请。
2.若申请者未满足发表论文基本要求,可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通过后,可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委员会暂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博士研究生毕业两年内,硕士研究生毕业一年内,发表论文满足规定要求后,本人可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审议其学位,逾期不再受理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如不满足申请博士学位发表论文要求,将延期毕业或授予硕士学位。
3.本规定是对申请学位人员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各所、中心可以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提出不低于本规定的要求,各所、中心制订的实施细则发布后,应及时书面报送研究生部备案,所属的学位申请人必须严格执行各所、中心的实施细则。
六、本规定自2010级研究生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国林科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认定核心期刊增列名录
1.《林产化学工业》
2.《生物质化学工程》
3.《木材工业》
4.《南京林业大学学报》
5.《林产工业》
6.《木材加工机械》
7.《世界林业研究》
8.《林业经济》
9.《林业机械与木工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