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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科院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科教字[2010]130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1-07 [来源]:研究生部 [浏览次数]:

  为建立科学的学位论文审查程序,保证学位论文评审的客观公正性,提高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总体质量和创新水平,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以及论文抽检的硕士研究生。
 二、具体实施办法
1.研究生部负责建立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库,专家库不对外公开;
 2.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指导小组认可,并通过研究生部的形式审查后,方可进入评阅程序。申请人应在距拟答辩日期至少30天前提交答辩申请书和2本按匿名评阅格式装订的学位论文,所提交论文的封面不署作者、导师姓名(封面格式见附件),论文中不得包含致谢、个人简介以及任何反映作者身份的信息;
3.为避免学术观点分歧所导致的不公平评阅情况,导师有权提出回避评阅本次学位论文不超过3人的专家名单;
4.涉密学位论文的评阅,由导师小组提出评阅方案,报研究生部和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保密论文在规定保密时间内不公开;
5.研究生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位相关研究领域的专家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其中至少1位为院外专家;或由研究生部委托有关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送审和评阅;
6.研究生部将整理好的材料(包括学位论文、评阅人聘书、评阅书、评分表、专用信封等)通过可靠途径将论文送到评阅人手中,不得委托论文导师和作者传送论文,也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匿名评阅信息;
7.论文评阅书、评分表及其它应保密的材料,应由论文评阅人用专用信封密封返(寄)回;
8.匿名评阅意见未返回之前,答辩申请人不得进行论文答辩。
三、匿名评阅结果处理
(一)评阅书的总体评阅意见表述为:
A. 论文已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进行答辩;
B. 论文已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进行修改后答辩;
C. 论文基本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但需对论文做较大修改后再次送审,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
D. 论文未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不同意进行答辩。
(二)针对匿名评阅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如下处理:
1.论文评阅意见为AA时,申请人可直接答辩;
2. 论文评阅意见为AB、BB时,申请人可对论文进行修改后答辩;
3.论文评阅意见为AC、BC时,申请人应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再提交至原评阅意见为C的专家进行复审,复审取得A或B后方可答辩;否则本次申请无效,需在下一年度重新申请答辩;
4.论文评阅意见为AD、BD时,研究生部将另送一位专家进行匿名评阅(随学位论文附两位原评审专家的意见)。再次评阅结果如未取得A或B,则本次申请无效,需在下一年度重新申请答辩;
5.论文评阅意见为CC、CD或DD时,本次申请无效,需在下一年度重新申请答辩。
四、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