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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20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科教函院〔2019〕26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1-05 [来源]:中国林科院 [浏览次数]:

各申请-考核试点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申请-考核相关工作,现对以下工作内容做出统一部署和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查看报名情况  

在报名期间20191020-2019115日,人教老师登录招生系统(http://124.127.201.53/appStore)查看本单位申请-考核报名情况,浏览考生填报的信息。  

二、初审及公示  

1.报名材料的初审  

报名结束后,各所(中心)要安排专人对考生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报名信息表和本单位2020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申请-考核细则)中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材料审核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1)报名信息表  

①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后需要将人事档案转入我院。为了确保录取后顺利调档,请务必与考生确认档案所在单位的名称及地址。  

② 对考生的报考意见    

在审核报名材料之前请查阅研究生部发布的网上报名须知(http://yjs.caf.ac.cn/Item/4160.aspx)以及网报常见问题及其对策(http://yjs.caf.ac.cn/Item/4163.aspx),以便有效指导考生网上报名并顺利开展网报信息审核工作。“对考生的报考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公章的单位取决于报考的考生类型,详情须参照报名须知。   

2)其他报名材料的审核  

除报名信息表外,所(中心)须根据本单位申请-考核细则的相关要求,对考生提交的其他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院研招办)对所(中心)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的报名材料将进行复审,如果在复审过程中发现考生的报名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该招生指标从所(中心)收回,由研究生部统筹使用。  

2.初审结果公示  

报名材料初审结束后,各所(中心)须根据本单位申请-考核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单位的官网公示初审结果,同时将公示的网页链接发给院研招办,院研招办将在研究生部官网的招生信息栏进行同步转发。初审结果的公示须在20191115日(含)之前完成,公示的模板见附件1  

三、考核和公示  

各所(中心)按照本单位发布的申请考核细则开展考核工作,并对考核成绩进行公示。  

1)考核自命题  

考核试卷及相关内容在启用前属于国家秘密级材料。招生所(中心)要高度重视考核试题的命制、印刷、保管、阅卷等工作,坚决防范和杜绝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等情况的发生,确保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命题工作的要求及保密工作文件通过邮件发给各招生所(中心)人教老师,请谨遵命题要求执行,并严格保密工作。申请-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试题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安排部署本单位的试题命制和相关保密工作,并为试题命制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条件。  

2)考核成绩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各所(中心)应尽快完成阅卷工作并安排专人校验考生各项考核成绩,确保成绩准确无误。在考核结束2-3个工作日内发布考核成绩并接受考生的来访来电质询。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各所(中心)应当组织专人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考生的考核资料进行认真复核,并及时将复核结果告知考生。  

复核过程中如发现考生的成绩有误,须严格履行相关工作流程修正考核成绩。所(中心)申请-考核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出具成绩修改报告,并经评卷小组组长(阅卷错误)或考核专家组组长(考核成绩有误)、申请考核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加盖所(中心)公章后连同试卷和考核原始资料一并报院研招办。院研招办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修改考生的考核成绩。任何招生单位和个人不能私自改动考核原始资料和考核成绩,专家组面试的影音资料需要妥善保管四年。  

考核成绩公示模板见附件2请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公示成绩  

四、报名和申请考核材料的寄送  

考核工作结束后,所(中心)须将拟录取考生的报名材料和考核材料使用统一格式的封面与目录(见附件34),按目录材料的顺序整理成册(勿装订,可使用夹子)纸质材料20191210日之前寄送至院研招办。注意:请寄送拟录取考生的报名和考核材料,未录取考生的材料保留在各所(中心)1年以备考生查询。  

各所(中心)须将本单位申请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提交汇总表(见附件5)。汇总表共计8张表格,其中填报好的申请考核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名单(电子版)须在考核工作开始之前发至研招办邮箱;汇总表格的纸质版随同考生的报名材料和考核材料一同寄送。请按要求在汇总表格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关于申请-考核工作的责任认定  

在申请考核过程中,中国林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研究生部将对申请-考核试点单位的工作进行抽查督导。若所(中心)在材料审核、考核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教育部及院相关管理规定给与相应的处分,并削减下一年度该招生单位的博士招生指标;若导师在招生过程中存在泄题泄密、徇私舞弊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与停招博士生1-2年的处分,严重者将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通讯地址  

  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 东小府1号院 情报楼615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话:010-62889030  

  箱:lkyyzb@163.com  

   

附件1: 2020年申请-考核初审结果公示(模板)  

附件2: 2020年申请-考核考核成绩公示(模板)  

附件3:申请材料报送的封面和目录(模板)/UploadFiles/2019/11/201911051623469130.docx

附件4考核材料报送的封面和目录(模板)  

附件5: 2020年各所(中心)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材料汇总表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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