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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科院研究生部关于缴纳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发布者:思政办 [发表时间]:2021-08-13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中国林科院学研究院研究生管理规定》(科教字[2017]73号),为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学费、住宿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2021年8月16日-9月7日

  特别说明: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缴费程序及截止时间,详见:http://yjs.caf.ac.cn/info/1117/5053.htm

二、 缴费方式

  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手机app网上缴费。操作流程详见《2021-2022年度中国林科院学费、住宿费缴费流程说明》(附件1)。

三、发票申领

  对于确有报销需求的研究生,请下载并填写《2021-2022年度学费(住宿费)发票申领表》(附件2,简称“申领表”),于9月17日前将电子版报送给相关负责老师或学生干部,逾期不予单独开具。

  具体方式:

  1、2021级北京报到研究生及京内其他年级在校生:由各班班长负责汇总本班发票开具情况,统一填写“申领表”,9月20日前将汇总版“申报表”返回至以下邮箱:lili821221@126.com,命名格式:班级+《2021-2022年度学费(住宿费)发票申领表》;

  2、2021级南京报到研究生:本人填写“申领表”,并将电子版发送给林化所人教处相关负责老师,南京分部汇总后于9月20日前将汇总版“申报表”返回至以下邮箱:lili821221@126.com。

  3、非2021级京外所(中心)研究生:本人填写“申领表”,并将电子版发送给本所(中心)人教处老师,所(中心)汇总后9月20日前将汇总版“申报表”返回至以下邮箱:lili821221@126.com。

  特别说明:本学期学费(住宿费)发票仅能在本年度开具,次年不再开具上一年度学费(住宿费)发票。

四、其他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或提交《中国林科院研究生缓交学费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流程详见:http://yjs.caf.ac.cn/info/1117/5053.htm),未按时缴纳者不予进行学年注册。同时取消本年度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