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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出国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部 [发表时间]:2021-02-0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所、中心,各位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51)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的工作部署(见附件1),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出国项目申请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院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可申报的留学基金委项目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符合条件的其他留学基金委项目(及时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发布的资助项目)。

三、申请材料

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如下: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

4.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

5.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学习计划(外文)

7.国外导师简历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2.《中国林科院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2

申请材料中第111项的具体说明和相关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4)。

四、具体要求

1.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1)研究生申报者于2021510- 531日登录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研究生将申报的纸质版材料按上述要求顺序扫描为一个PDF电子版材料(材料命名为:姓名+所别+班级),并上报各所、中心(所别为“研究生部”的同学上报班级负责人)。请各所、中心汇总本单位研究生的电子版材料并审核,统一于2021520前发至联系邮箱。

3电子版材料经研究生部审核后,通知各所、中心将纸质版材料于2020530前报送或寄送到研究生部综合办公室。

2.申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

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310-31。所、中心报送电子版材料时间为2021320前。研究生部审核后,纸质版材料送达时间为2021330前。其他要求与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要求一致

3. 申请其他留学项目的研究生请按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和准备材料。

4.有意向申请留学基金委项目的同学必须经导师同意方可申报,如项目实施过程与申请人现有培养计划环节相冲突,取消该生申报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邮箱:hdliyaxuan@163.com

联系电话:010-62889079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1号中国林科院情报楼617房间,邮编:100091,收件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10-62889079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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