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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第十届梁希优秀学子奖

发布者:思政办 [发表时间]:2020-12-1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所、中心:

根据中国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关于推荐第十届梁希优秀学子奖候选人的通知》精神和《梁希优秀学子奖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今年我院推荐指标为6个。为做好我院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院2018级、2019级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及延期一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推荐时间

截止20201224日,逾期视为本单位无推荐候选人。

三、推荐条件

1.推荐的候选人必须符合《梁希优秀学子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

2.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政 治站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3.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素质全面协调发展,积极向上,乐观进取,品学兼优,积极组织和参与我院的各种活动,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现代林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课程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无补考记录;获得过我院或所、中心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其他相关奖学金者优先;

5.努力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科技创新活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以第一、第二作者,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过文章(已录用文章需提供录用证明原件、导师签字的论文清样);或有已获得授权的专利;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所有成果、学习成绩必须为在读期间取得;所获荣誉称号填写大学以后获奖情况。

具备上述条件,获得过省部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省部级奖励的学生将优先作为评选对象。

6.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诚信自律,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推荐名额

以所、中心为单位至多推荐1名;2019级风景园林专业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至多推荐1名。

五、推荐程序

1.单位推选

各推荐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人的评选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各所、中心意见填写在推荐表“所在院系意见”处),报送研究生部,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评优邮箱。

评选材料:

1)《梁希优秀学子奖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①证明材料目录(索引);

②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已接收或录用文章需提供录用证明原件、导师签字的论文清样)

③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④其他证明材料。

注:1.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等均为在读期间获得(参加);2.请候选人严格按照“证明材料目录(索引)”整理所附证明材料顺序;3.无证明材料内容一律不予统计4.研究生部复审过程中,如发现候选人本年度内有违规违纪行为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且推荐单位不得补报。

2.专家组评审

根据各推荐单位推荐候选人情况,研究生部将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最后确定6名候选人上报中国林学会。

联系人:李丽 电话:01062889029

箱:lili82122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