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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学位办 [发表时间]:2020-06-1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全体毕业生及导师:

按照当前教育部和北京市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返校安排,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做如下补充:

一、组织及答辩形式

1.组织形式。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均由各培养单位集中统一组织,研究生部将对答辩工作进行抽查。

2.答辩形式。原则上所有答辩委员会成员需亲临答辩会议现场,研究生可根据返校情况选择现场答辩或视频答辩。现场答辩工作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科教函院〔20201号)执行,视频答辩工作要求参照附件1执行。

二、答辩相关工作及时间安排

1.答辩专家审核。各培养单位须于628日前,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专家建议表》(附件2)提交研究生部审核。

2.答辩委员选聘。答辩秘书需根据研究生部反馈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专家建议表》选聘答辩委员。

3.答辩表决票领取。研究生答辩申请资格由各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京内研究生答辩表决票由各培养单位到研究生部领取(情报楼627),京外研究生答辩表决票由研究生部统一寄送。所有答辩工作须于720日前完成。

4.电子材料提交。各培养单位须于724日前完成所有电子版材料的提交,材料包括: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委员签到表、答辩表决票、学位申请表、申请学位研究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科研成果清单和学位论文终稿(PDF版)。

5.博士论文复审。研究生部拟于727日组织专家,对在预审、匿名评阅、答辩等环节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复审,复审意见提交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

6.纸质材料提交。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须于86日前完成《中国林科院研究生离院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中所有纸质版材料的提交工作。

三、其它要求

1.所有材料均需经过导师同意和培养单位初审后,方可由培养单位提交研究生部。

2.答辩形式受疫情影响有所变化,请各培养单位及导师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务必做好学位论文答辩的审核和指导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博士研究生管理:张金玉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管理:李珏闻

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史文石

学位办公室电话:010-62889400 办公地点:情报楼627

附件1.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视频答辩会议工作指南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专家建议表》

3.《中国林科院研究生离院提交材料清单》

中国林科院研究生部

20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