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北京报到的,组织关系不在中国林科院研究生部党委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党员,均需将组织关系转入我院。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党委批准,院京区党委现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因此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变更为:中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京区委员会 ,或中国林科院京区党委 ;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从即日起,凡办理党组织关系接收时,需填写新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原抬头不再使用。
特别说明:由于我院为中央直属单位,党组织关系转接均为纸质版转入和转出,不接收网上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