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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关于2020年学籍学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综合办 [发表时间]:2020-05-08 [来源]:研究生部 [浏览次数]:

各所、中心: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及2020年暑期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届毕业生图像采集

1.采集范围:2020届全体拟毕业研究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以及同等学力研究生。

2.采集方式:受疫情影响,取消现场集中拍照。由各单位收集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

请各所、中心人教相关负责人汇总本单位电子照片,于520日前发送至邮箱whlong1986@163.com

请在职专业学位培训点负责人汇总各培训点研究生电子照片,于520日前发送至邮箱:1449788959@qq.com

3.图像采集费:30/人。

二、2020年学籍清理工作

1.延期申请:2020年延期申请表提交时间为331日前,考虑疫情因素,提交时间可延期至515日。

2.学籍预警:预警对象为2016级全体及申请延期的2017级硕士研究生,2015级全体及申请延期的2016级博士研究生。

对于学籍预警的研究生,各所、中心应主动与学生联系,了解其在科研、生活上的困难,做好跟踪、帮扶工作,督促其完成学业。

3.取消学籍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及本人申请退学者应给予取消学籍处理,请各所、中心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针对每一位研究生提出处理建议。处理建议包括以下几种:

1)继续攻读学位。学生本人须制定不少于5000字研究计划,并保证于20217月之前毕业。研究计划经导师指导组论证通过后531日前提交研究生部审核;

2)本人主动申请退学。无法继续攻读学位的应提交退学申请,520日前报研究生部审核;

3)开除学籍处理。对于无法提交研究计划,且不主动申请退学的研究生予以开除学籍处理。各所、中心520日提交开除学籍建议名单,研究生部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联系人:吴海龙   联系方式:010-62889029

附件:2020届毕业生图像采集要求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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