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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科院研究生班级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0-03-01 [来源]:研究生部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完善我院研究生自律组织建设,使研究生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给我院研究生提供更加优良的学习氛围及生活条件,促进各班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研究生班级设班委会,班委会由班级全体研究生选举产生。班委会在院研究生会领导下及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设班长、副班长、学习、文体、生活委员各一人。每届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条 班委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对班委工作有热情,在班内有一定的威信和模范带头作用。
  2.有一定的管理、协调能力,具有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本学年内无违纪行为,学习成绩良好。
  第四条 班委会应建立健全班委会工作制度,制定班委会工作会议制度、班费收支情况公布制度、教室和宿舍管理制度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第五条 班委会应根据上级要求,在班主任主持下具体落实班级工作;制定学期或年度书面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班委会内部会议及班级全体学生会议,通报有关情况;依据院制定的研究生奖惩办法,做好研究生及研究生干部日常表现的记载工作。
  第六条 加强班主任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对班级管理涣散,班风、学风不正,违纪现象明显多的班级要责令班主任限期改正。对班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班风、学风建设好的班主任要进行表彰。
  第七条 形成良好班风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班委会应围绕这个主题并利用班会和各项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每位研究生的积极性。主要应做以下工作
  1.班委会要从学习态度、学习精神、学习方法等方面制定规划、明确目标、细化标准,把勤奋学习变为每个学生的自觉行动。
  2.每学期班委会至少应围绕学习、组织纪律等主题组织2-3次讨论会,激励班组成员德、智、体全面发展。
  3.加强学术交流,开展高质量的学术活动。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班级学术活动规划,开展学术研究小组专题活动,吸引班级所有研究生积极参加到各学术小组的活动中去。
  4.根据研究生自身特点适时开展多种课余活动
  1)适时开展班级文体活动,使每个学生在活动中增进团结,增进友谊,增长知识,形成良好的集体观念。
  2)积极引导研究生参加院内组织的各项文化活动,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关心研究生生活,协助班主任及时制止在研究生中出现的不良风气和现象,解决研究生在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4)配合各级党、团组织开展好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 班委委员职责
  1.班长对班委会的工作负全责,定期主持班委会和班会,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工作方案,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检查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处理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班主任保持工作联系;督促其他委员的工作,协调工作关系,加强班级管理;
  2.副班长应积极协助班长搞好班级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反映同学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同学学习生活中合理要求的实现。协调研究生部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3.学习委员应协助班长主动做好围绕学习开展的各项工作,协助教师搞好教学工作的开展,引导同学开展学习互助和竞赛,建立一个富有浓厚学习风气的班级。
  4.文体委员应协助班长积极开展好班级各项文体活动,组织实施同学喜闻乐见的各项课余活动,参加院内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使同学生活在一个充满生机的班集体中。
  5.生活委员应协助班长认真做好学生的生活管理工作,督促班级教室、宿舍管理制度的实施,及时解决同学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协助院研究生会做好卫生、安全检查的督促和考核工作,协助研究生部做好班级生活管理中的工作。
  第九条 纪律与安全
  1.各班所有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及我院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2.在外校选修课程期间应严格遵守该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出差请假制度,外出时应尽量避免交通等安全事故发生,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十条 本条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