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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科学道德规范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0-03-01 [来源]:研究生部 [浏览次数]:

 

  科学道德是在科学研究活动中思想和行为应遵循的规范和准则,是职业道德的具体体现,也是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引导研究生走上德才兼备、身心健康的成才之路,特提出我院研究生应遵循的科学道德规范。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热爱祖国,关心社会,服务人民。
  第二条 刻苦学习,锲而不舍,严谨求实。追求科学真理,探索尖端技术,努力弘扬民族文化。
  第三条 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开拓进取。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创造性地从事科研和学术活动。
  第四条 严谨治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剽窃抄袭,不伪造实验数据和学习成绩,杜绝考试作弊及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文章排名正确反映作者的贡献,反对一稿多投;注意保护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的知识产权,禁止私下泄露技术关键和非法转让技术成果。
  第五条 尊重他人、互相帮助、团结合作。摆正个人与集体、学生和导师的关系,营造和谐、自由、宽松、公正的学术氛围。作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的研究生,均有责任了解并努力实践《研究生科学道德规范》。同时,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任何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术真实精神的行为,均不得以不知道《规范》及其他借口为理由而寻求宽释,情节严重者将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