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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12-26 [来源]:中国林科院 [浏览次数]:

为保证我院2019年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院研究生培养、学位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现将2019年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总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安排  

1.论文评阅申请对象  

12019年拟申请学位的学术型博、硕士研究生。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2.论文评阅方式  

论文评阅采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匿名评议,评阅周期不少于45天。具体评阅办法参照《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办法》(科教字〔201633号)。  

3.资格审查及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  

①基本条件:所有博、硕士研究生须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培养环节,且修完课程学分(包括跨门类补俢)。  

②形式审查:所有博、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形式审查,内容包括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博士还须审查其学位论文预答辩、预评审情况。  

2)时间安排及要求  

①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预评审:预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须在2019315日前完成;预评审工作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时间为201941-3日。具体要求及工作流程参照《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评审工作指南》(附件1)。  

②形式审查:初审时间为201948-12日(详见下表),初审未达到要求者的复审时间为415日。具体要求及工作流程参照《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步骤与要求说明》(附件2)。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形式审查时间安排 

审查时间 培养单位
48 亚林所、林化所、哈尔滨林机所
49 林业所、重点实验室、湿地所、科信所、院部、北京林机所
410 热林所、资昆所、泡桐中心、桉树中心、竹子中心
411 森环森保所、资源所、亚林中心
412 木工所、国际竹藤中心、荒漠化所、新技术所、华林中心

 

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1.答辩工作流程  

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的研究生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参照《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步骤与要求说明》进行。  

2.时间安排  

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于615日前完成答辩,并于621日前完成所有相关材料的提交。  

三、其它注意事项  

1.需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填写《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并由各培养单位于331日前统一报至研究生部综合办(情报楼617房间)审批。  

2.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过程所需提交材料及要求,详见《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学术型研究生离院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  

3.为确保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培养单位、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及其导师,按照通知要求合理安排进度,严格遵守各环节截止日期,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4.联系方式:  

硕士研究生:金海燕    地点:情报楼612  

电 话:010-62889852   邮箱:linkeyuan@163.com  

博士研究生:张金玉    地点:情报楼627  

电 话:010-62889400   邮箱:05zhangjinyu@163.com

  

 

 

附件:

1.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评审工作指南  

2.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工作步骤与要求说明  

3.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学术型研究生离院提交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