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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12-14 [来源]:中国林科院 [浏览次数]:

为保证我院2018年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院研究生培养、学位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现将2018年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总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安排

(一)学位论文评阅申请对象

1.2018年拟申请学位的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论文评阅方式

所有学术型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将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的“论文送审平台”进行匿名网络评议,评阅周期不少于45天。

(三)论文评阅办法

学位论文的具体评阅办法参照《中国林科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办法》(科教字〔2016〕33号)进行。

(四)资格审查及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

(1)基本条件:所有博士、硕士在进行资格审查前,须确认已完成全部培养环节,且修完课程学分(包括跨门类补俢)。

(2)形式审查:所有博士、硕士均须接受形式审查,内容包括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

(3)其他要求:博士须审查其学位论文预答辩、预评审情况。

2.时间安排及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工作应于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及工作流程参照《中国林科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评审工作指南》(附件1)。

(2)形式审查:初审时间为2018年4月2-9日(详见表1),初审未达到要求者的复审时间为4月10日,具体要求及工作流程参照《中国林科院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步骤与要求说明》(附件2)。

1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形式审查时间安排

审  查  时  间 培  养  单  位
4月2日 热林所、资昆所、泡桐中心、桉树中心、竹子中心
4月3日 森环森保所、资源所、亚林中心
4月4日 亚林所、林化所、哈林机所
4月8日 林业所、重点实验室、湿地所、科信所、院部、北林机所
4月9日 木工所、国际竹藤中心、荒漠化所、新技术所、华林中心

(3)博士学位论文预评审:预评审工作应于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及工作流程参照《中国林科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评审工作指南》。

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1.答辩工作流程

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的研究生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参照《中国林科院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步骤与要求说明》进行。

2.时间安排

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于6月15日前完成答辩,并于6月22日前完成所有相关材料的提交。

三、其它注意事项

1.需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填写《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并由各培养单位于3月31日前统一报至研究生部培养办(情报楼612房间)审批。

2.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过程所需提交材料及要求,详见《2018年拟申请学位研究生离院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

3.为确保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培养单位、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及其导师,按照通知要求合理安排进度,严格遵守各环节截止日期,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张金玉、李珏闻

联系电话:010-62889400

电子邮箱:caf9400@163.com

 

附件:

1.中国林科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评审工作指南

2.中国林科院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工作步骤与要求说明

3.2018年拟申请学位研究生离院提交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