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位培养 >> 培养制度 >> 正文

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科教字〔2015〕3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1-16 [来源]:中国林科院 [浏览次数]:

 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我院知识产权,规范我院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中国林科院保密制度》,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一般应公开发表,但涉及到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应在论文各个管理环节中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第二条 保密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认真做好保密学位论文从开题、撰写、印制到评阅、答辩、归档等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二章 学位论文密级分类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等级根据涉密程度不同分为秘密、机密两个等级,统称为涉密学位论文。主要是指论文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或课题的学位论文,或虽无涉密项目背景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论文。
第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密级不得高于项目密级,保密期限不得超过项目保密期限,“秘密”级别保密期一般不超过10年,“机密”级别保密期一般不超过20年。
第五条 论文选题虽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涉及专利申请、技术转让、成果推广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定为内部保密学位论文,保密期一般不超过2年。
第三章 涉密学位论文的申报及管理
    第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申请一般应在论文开题之前进行,由研究生本人和导师提出申请,填写《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由研究生部审核后报院有关部门和保密委员会审批。
第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写作需在保密环境下进行,开题、中期考核、答辩等各环节须全程进行保密管理,所聘请专家应具备涉密人员资格。
第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不参加匿名评阅,但应在做好相关保密措施的前提下,相应提高论文评阅的数量,不能因研究内容涉密而降低学位论文的水平要求。
第九条 涉密学位论文完成后,需在论文封面右上角处明确标注论文密级和保密期限,如“秘密★8年”。
第十条 涉密学位论文在保密期内暂不送交院外收藏单位收藏,不提供查阅服务。保密期满后自行解密,按非涉密学位论文进行收藏、管理和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 涉密学位论文如发现任何学术不端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 内部保密学位论文的申报及管理
第十二条 内部保密学位论文的申请应在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前进行,申请者填写《中国林科院学位论文内部保密审批表》,由研究生部审批确定。
第十三条 内部保密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环节与非涉密学位论文的程序和要求相同,但所涉及的管理事项按涉密论文进行。
第十四条 内部保密学位论文完成后,也需在论文封面右上角处明确标注保密期限,如“内部★2年”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保密学位论文的密级或保密期限如需调整时,应由研究生和导师提出变更申请,报研究生部和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保密学位论文在保密期内,不得参与各级各类优秀论文评选。解密后需接受我院及上级部门对学位论文质量的抽查。
第十七条 研究生未按照本规定完成相关审批而造成撰写的学位论文泄密,其后果由研究生本人和导师负责。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审批表

     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内部保密审批表